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醉酒騎行自行車被罰不是笑話

2018-03-27 08:52 作者:劉 勛 來源:法制日報 編輯:孔德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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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動車的速度快、體積大,司機在酒后駕駛極易釀成交通事故。事實上,酒后騎行速度慢、體積小的自行車同樣會威脅公共安全和騎車人自身安全

近日,濟南交警大隊查處交通違法時,民警正在查處一違法駕駛人,一老人騎著自行車停到民警身邊,對民警說:“你看我這樣行不行、行不行?”民警發(fā)現(xiàn),老人滿身酒氣,說話也不利索,隨即詢問老人是不是喝酒了,并要求老人下車接受調查。此時老人卻拒不接受調查,聲稱要回家去,在路邊吵吵鬧鬧,民警隨即將其依法傳喚到中隊進行處理。經(jīng)呼氣測試,老人每次呼氣測試值為123mg/100ml,屬于醉酒駕駛非機動車。最終,民警依法對其處以罰款50元的處罰(3月25日中國新聞網(wǎng))。

這條濟南老大爺醉酒騎行自行車被罰的新聞最近火爆于網(wǎng)絡,調侃段子充斥著網(wǎng)絡空間。有人為這位大爺?shù)挠赂尹c贊,有人為大爺?shù)?ldquo;自投羅網(wǎng)”惋惜,不過更多的人表示不知道酒后騎自行車居然屬于違法,還要被處以罰款。對于部分人將這條新聞當成笑話,筆者認為,應該看到公眾交通安全意識的欠缺,執(zhí)法機關也應該由此看到“誰執(zhí)法誰普法”的工作尚不到位。既然這條違法情節(jié)輕微的案件能夠引起輿論高度關注,執(zhí)法機關就應該認真研究分析背后的深刻原因。公眾也應充分認識到這件小事情暴露的大問題,努力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識和守法自覺性。

關于“能不能酒后騎自行車”這個問題,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2條明確規(guī)定,不得醉酒駕駛自行車。該條例并不是新近頒布實施的法規(guī),而是早在2004年就正式實施了,只不過長期缺乏典型案例,也不是輿論關注和執(zhí)法查處的重點,雖是老規(guī)定,實際上卻是“養(yǎng)在深閨人未識”。禁止酒后騎自行車并不是立法機關異想天開,恰恰是其根據(jù)實際情況作出的禁止性規(guī)范。我們都知道酒后駕駛機動車會導致司機反應遲鈍甚至昏迷,機動車的速度快、體積大,司機在酒后駕駛極易釀成交通事故。事實上,酒后騎行速度慢、體積小的自行車同樣會威脅公共安全和騎車人自身安全。

自行車的安全行駛不僅要求騎車人把握好速度和方向,最重要是保持好平衡感。酒精的麻痹作用對騎車人的平衡感影響非常大,老年人如果飲酒,不僅會影響平衡感,還容易誘發(fā)心腦血管疾病。飲酒之后騎自行車的老年人一旦摔到,其自身安全必然難以保障甚至可能危及生命。交警處罰“自投羅網(wǎng)”的醉酒騎行自行車大爺無論如何合法合理。相信交警的處罰會讓大爺深刻認識法規(guī)內容,也認識到交通安全無小事。

筆者認為老大爺醉酒騎行自行車被罰是一堂非常生動的交通安全課,給“喝酒不開車、開車不喝酒”賦予了更為深刻的內涵,同時也給交通安全法規(guī)的宣傳普及提供了新案例。交通安全法在總則部分以較大篇幅規(guī)定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,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。交通安全教育不一定非得用慘烈的交通事故來以案說法,畢竟這樣的事故還是屬于小概率事件,這樣的案例也因缺乏接近性而不接地氣。筆者認為,反倒是這種情節(jié)輕微的交通違法案例更具有說服力,更能提升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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